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了。省医保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调整优化医保政策举措,积极应对疫情变化新情况。
《通知》还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统筹地区现行规定支付。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江苏将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静脉用丙种球蛋白、疏风解毒颗粒、清肺排毒颗粒等5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定点救治新冠病毒肺炎患者和开设发热门诊科室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拨付不少于2个月医保资金;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提前拨付不少于1个月医保资金。
落实门诊慢性病“长处方”和“互联网+”医疗服务等结算报销政策,实现对参保患者就医购药“一体化”保障和“一站式”结算,减少参保群众到医院就诊配药频次,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扩散安全风险。
《通知》还要求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按月足额拨付接种费用,加快阶段性清算进度,确保保障资金及时拨付、精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