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印发《2021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的通知》。《通知》提出,今年全省深化医改8个方面、38项重点工作任务,并明确具体内容、进度安排、牵头和参与部门,进一步推动深化医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一、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一是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毫不放松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二是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推动全省各级疾控机构力争按编制标准配备到位,强化疾控机构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三是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推进疾控、医疗机构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探索乡镇卫生应急规范化工作;完善全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和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四是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推动二级以上医院成立公共卫生科,建立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
二、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印发传染病等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完成儿童、口腔、癌症等8个专业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设置。二是强化医联体建设管理。完善市级医联体规划,确保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实体化运行,大力发展专科专病联盟,推进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联合体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社会办医疗机构可牵头组建或参加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三是加强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县级医院转设三级医院工作,组织三级医院对口帮扶重点帮促地区县级医院。四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实行区域内编制总量管理、统筹调剂使用,做实“县管乡用、乡村统筹”;积极开展社区医院示范县(市、区)建设,新建设80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新扶持80个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建设200个左右家庭医生工作室。落实乡村医生待遇。
三、大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一是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试点,组织国家级试点单位开展总结自评;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二是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做好国家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城市和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启动开展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城市和示范县(市、区)建设。三是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全面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进二级及以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面启动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工作,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四是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推广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模式,推动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加强胸痛、卒中等五大中心建设;积极支持社会办医发展。
四、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一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推动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二是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10元,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5%和70%左右。三是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行总额控制下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DRG、DIP支付方式全覆盖;探索对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完善基层机构医保政策。强化医保监管能力。
五、不断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一是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地落实。优先配备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探索医共体双向转诊药品配备模式。二是全力保障药品临床供应。坚持“每月零报告”,落实短缺药品分级储备、清单管理和停产报告制度;完善院内制剂调剂使用政策。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推进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全面落地,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履行药品配备、使用、支付、管理等方面职责。四是积极推动药品(医用耗材)招采改革。常态化开展省级带量采购,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应在省平台上阳光采购、公开交易、应采尽采,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探索开展总药师制度试点工作。
六、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一是开展综合监管督察。开展对7个设区市综合监管督察,强化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二是提升监管效能。积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部门联合抽查。三是开展信用监管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卫生健康机构信息归集、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省级卫生健康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实现信息共享。四是加强行风治理。加强对医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技术等管理,加大行风案件查处力度;做好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七、加快推进“健康江苏”建设。一是强化健康促进。实施健康中国与健康江苏建设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健康城市、健康镇村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二是加强慢性病防控。加快实施癌症、心脑血管疾病以及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防治行动,深化重点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重点人群和重大疾病综合防控,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超重肥胖防控。三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88元,健全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
八、集中突破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一是健全完善多渠道的保障机制。持续推动将卫生健康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支持,使卫生健康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投入补偿政策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公立医院现行投入政策,推进各地化解经核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推动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二是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价格动态调整触发机制,加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医保基金支付政策等协调联动;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三是加快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允许医院自主设立薪酬项目,鼓励对医院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推进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建立职业年金;科学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价机制。四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峰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做好紧缺专业和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五是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发展互联网医院,建设全省云影像平台;加快基层卫生健康信息化提档升级,力争所有县(市、区)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向签约居民开放。六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加强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七是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推进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加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中医疫病防治和中医药应急、救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