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稳步推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2020-07-20 17: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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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持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探索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充分引入绩效管理理念,改进和完善现有结算办法,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供更多“淮安经验”。

一、用好一平台,谋划布局抓统筹。成立淮安市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医保、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参与,协同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保分值管理改革。成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课题组,市医保局局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市县(区)医保局和经办机构、市卫生健康委、部分医疗机构。按照“领导小组统筹抓总、部门领导靠前指挥、责任单位各司其职”的组织体系要求,扎实推进课题工作。

二、制定一办法,精细管理强保障。印发《2020年度淮安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改进办法》,利用DRGs分组器统计各病种次均住院费用,重点突出同一病种不同治疗方式造成的费用差异,精细化制定病种分值。将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三甲综合医院、三级其他医院等五个类别细化分类,统计不同类别医院共有病组的次均费用,按照倍率法裁剪异常费用后,重新统计制定病种分值结算基础系数。完善部分康复病种住院结算办法,对“脑血管意外”“骨科疾病手术”两个病种的急性期(手术期)后在定点医院康复科进行连续住院康复治疗的,康复期原则上不超过半年,按照日分值进行结算。对于符合规定的医保康复病种次均住院费用、次均住院天数等情况,不纳入医保考核。提高部分轻症病种在基层医院收治的基础系数,降低在二、三级医院收治的基础系数,推进病种分值更合理、分类系数更科学、支付方式更多元。

三、健全一机制,考核评价促落实。建立健全总额控制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与总额控制相适应的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基金支付挂钩。加强政策衔接,对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系数实行基础系数与DRG绩效指标、分级管理考核、医保稽核考核、病案首页数据规范上传、重点工作完成等情况相结合,进行年度动态调整制定。对降低入院标准、分解住院、诊断升级等问题予以技术和制度监督。同时,进一步下沉考核评价体系,激励不同等级、不同专科的医疗机构发挥主观能动性,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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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浦琼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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