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深入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推动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实质性运作。市、县(市)政府均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市公立医院管委会代表市政府行使出资人职权,负责研究决定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决策、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理顺市公立医院管委会、卫生健康委、医疗集团之间的权责关系,以政府会议纪要形式予以明确,形成了市公立医院管委会“办医”、卫生健康委“管医”、医疗集团“运营”的管理体制。
二、推进市医疗集团实体化运行。2019年3月市医疗集团顺利挂牌成立,6月市公立医院管委会讨论通过市公立医院(医疗集团)绩效考核办法、市医疗集团院长任期考核办法和市医疗集团、市医疗集团理事会两个章程,全面推动市医疗集团实体化运作。
三、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成立市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公立医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稳妥推进公立医院班子调整,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四、启动医院章程试点。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全面启动医院章程制定工作,其中5家已完成。加快医院管理民主化进程,各级医院建立职代会制度,成立工会组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均通过职代会讨论。
五、强化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各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建立健全20个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全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和检查结果互认,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同时,健全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内部绩效考核、人才培养培训、科研管理、后勤管理、信息管理等多项制度。
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2013年1月率先在全市二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施医药价格“四降一提一试行”综合改革。建立动态调整机制,2014、2015、2016年连续实施三次医药价格调整。调整后大部分医院的业务结构更为合理,医护人员劳务价值得到体现。全市已执行远程会诊、互联网医院门诊、远程诊断等“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儿科夜间门诊诊察费收费标准。
七、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全覆盖。推进人员编制备案管理,推动医务人员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2018年,市编办核批市直6家医院人员总额5051人,其中备案制人员控制数1023人,比原有核编数增长近24%。2015年试点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对突破基准线的绩效工资不征收调节金。推行院长年薪制,院长年薪约为医院人均年收入的2—3倍。
八、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为目标,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医保结算、院长薪酬、院长任免、医院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制定《市公立医院(医疗集团)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分级分类、差别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