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创新监管机制规范医疗卫生执业行为
2020-07-20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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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宿迁市针对以社会办医疗机构为主体的现状,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安全,创新监管机制,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就医满意度。

一、加大综合监管力度。一是规范社会办医管理。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办医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支持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不断强化依法监管。健全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机制,建立社会办医主体退出机制,发挥医疗保险对医保定点机构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社会办医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加强对社会办医价格行为的监督,研究制定价格行为规范,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二是建立立体监管网络。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以打造“数字卫监”为目标,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突出监管重点,充分利用“打非信息平台”“智慧卫监平台”“医废监控平台”打造立体监管网络,有效提升卫生健康监督工作效能。第一,建立打非信息平台。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充分利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资源,全市建成“打击非法行医协管信息上报平台”,及时收集打非信息,为有效实施精准打击起到关键作用,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第二,建立智慧卫监平台。为提高监管效能,结合被监督单位档案信息和百度地图,打造“智慧卫监平台”,建立单位电子档案,将被监督单位信息和监督信息在地图上进行标注,帮助监督员实时了解监督状况,合理安排监督时间和现场路线,有效节约了监督成本。第三,建立医废监控平台。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部门与市电信公司合作建立医废监控平台,适时对医疗废弃物和废水进行监控。医废监控平台的投入运行,极大提高了卫生监督工作的效率。三是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根据省卫生健康委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同时结合实际,集中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月活动,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月活动的通知》。全市组织调片督导检查组,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全面整改,逐一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断纠正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促进医疗机构更加规范运行。

二、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一是开展第三方综合评价。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医疗机构进行评价,委托南京医科大学对三级医疗机构、市医院协会对一、二级医疗机构年度医疗服务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对医院管理与运行情况、专科和人才建设情况、医疗技术与质量管理情况、医疗服务管理情况、医院信息化建设与设备管理、护理质量与医院感染管理以及社会公益服务等七个方面进行现场检查。二是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由第三方组织对各医疗机构的满意度进行调查。综合以上评价结果作为医保和信用管理参考内容,并与医疗机构的升级晋等、“以奖代投”、评选先进等工作挂钩。三是实施患者“体验评价”。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医疗服务患者体验评价协议书,委托其以“神秘顾客”的方式,依据设定的体验评价提纲,组织体验人员以患者的身份到相关医疗机构体验门诊、住院和后勤等各服务流程情况,涉及医疗服务的各个环节,并进行综合评分,形成论证分析及体验报告。

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依法开展校验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保障医疗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身心健康,市卫生健康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委托第三方依法开展医疗机构校验工作,通过开展校验“四规范”活动,即规范申请材料、规范审查内容、规范审批流程、规范档案管理,提高了校验工作质量。同时,要求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和医疗机构开展自查,并进行整顿。二是开展医护人员执业宣誓活动。出台《医护人员执业宣誓实施方案(试行)》,制订《医护人员执业宣誓启动仪式方案》,新入职医护人员必须进行执业宣誓,引导医护人员诚信执业、依法执业。第二届中国医师节,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区多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师代表进行庄严宣誓,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医疗机构也分别组织开展医护人员宣誓活动。三是建立健全医疗行业信用管理体系。以“管行业就要管信用”为基本原则,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宿迁市医护人员信用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宿迁市医疗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分别建立“信用档案”“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方位、全覆盖”。通过对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的完善,为信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落实各项激励和惩戒措施,全力营造“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医疗从业氛围,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管理起到了规范和警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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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浦琼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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