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基层中医药特色发展、内涵发展、融合发展,围绕建体系、提能力,优服务、强管理,着力在改革创新、推动基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构建基层中医药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政府组织推进责任。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范畴,纳入各市、县(区)、部门和单位年度目标考评体系。以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抓手,构建“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城乡联动、协调推进”常态化组织管理体系,形成了推动有力、创建顺畅、促动鲜明的工作格局。全面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将目标任务列入省政府“十大任务、百项工作”予以重点部署推进、列入委、局和医改年度重点推进项目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良好氛围。
(二)出台支持中医药发展政策。“十三五”期间,省级和地方各级财政分别投入14.4亿元、324.3亿元用于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建立符合基层医疗机构特点的中医诊疗价格机制,在部分地区开展基层中医诊疗项目价格与县级公立医院同价;对中医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按床日付费,对在宁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14种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不同程度的调高;将县级中医院为龙头的医共体作为医保结算单位整体纳入区域总额预算管理。推行“县管乡用”制度,建立引进中医紧缺专业人才绿色通道;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比例稳定在20%左右。全省招录全科医生11918名,其中中医全科医生2052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7136名,其中中医类919人。省财政对苏北、苏中经济薄弱地区的新招录基层中医人员,每年每人给予2.5万元的补助。改革职称评审办法,全面下放社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由各设区市组织;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职称的,取消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侧重评价临床工作量、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工作能力和群众满意度。从2019年起,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新提拔的干部原则上须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任职或挂职工作经历。
(三)精细推进改进绩效考核。以二、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为突破,系统开展绩效考核,重点对得分率<60%的指标进行原因分析,形成年度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结果分析报告,并通报各地政府,推进工作落实落地。各地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出台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标准,把中医药内容作为一级指标实行绩效考核。合理核定基层绩效工效总量,提升基层卫生人才收入水平。基层卫生骨干中医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制,对实施协议工资的人员,不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实施范围。
(四)规范组织法执法检查。省人大牵头在南京、常州和连云港、宿迁市对中医药法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委托镇江、盐城、泰州市人大牵头同步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各级政府“望闻问切”不回避、找准症结“开良方”,为推进全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取得成效
一方面,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明显增强。2016年以来,10个县级中医医院新增业务用房321.6万平方米,新增床位数2.49万张;19个县级中医医院改新扩建工程项目正在推进中。新增10所县级三级中医院,91%的县级中医院达到县中医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推荐标准,36所薄弱地区县中医院180个专科能力得到质的提升。全省建成1591个标准化中医馆,实现标准化中医馆全覆盖;97%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6类,95%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开展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4类。大力推进中医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络建设,打造“区域+专科专病”点面结合、全专互补的中医医联体新形态。
另一方面,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实施中医“三名”战略,建成100个省级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滚动建设237个省级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120个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37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9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持续推进吴门医派、孟河医派、龙砂医派、山阳医派、澄江学派等中医医派流派的挖掘、保护和传承。鼓励支持本土学派流派名老中医基层带徒授业,在基层医疗机构建成中医流派相关名中医基层工作站592个。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网络,分级建设109个培训推广基地;建设6个省中医护理专业化培训基地和2个中医护理临床实践基地,推进中医护理内涵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