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该市提出,大力推动13个重点建设项目,全面推进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到2025年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一、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一是加强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老年病医院、妇产医院、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发热门诊“应建尽建”,支持其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规范化发热门诊(诊室)。今年底前,全市建成6家规范化发热门诊。到2022年,所有市级医院、县级综合性医院建成示范发热门诊。二是推进疾控机构基本建设达标工程。今年,市疾控中心异地新建项目开工建设,海州区疾控中心制定建设改造计划。2025年,市疾控中心、海州区疾控中心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三是加快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对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门急诊及住院电子病例信息系统进行标准化和结构化改造,将监测数据上传至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疾病监测预警、早发现和早处置的能力。四是建设应急核酸检测基地。各县区建成应急核酸检测基地,并依托“我的连云港”APP同步建设配套的应用管理系统,提升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能力。今年底前,依托市一院建设城市应急核酸检测基地,各县区政府建成县级应急检测基地,适时组织开展全员检测实战演练。五是加快疾控机构人员岗位设置达标。疾控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比例达到规定标准,其中高级职称比例,市级35%—40%、县级20%—25%,中级职称比例40%—50%。今年底前,落实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提高市、县两级疾控机构高级职称比例。
二、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一是推进传染病医院建设。今年底前,启动建设市第四人民医院呼吸道传染病房楼及配套设施,主要包括传染科病房楼和缓冲隔离区域,科教研区,医技护隔离区及行政办公、学生宿舍、救护车洗消场地等配套设施,在医院周边预留一定的可供战时扩容收治的土地;配备负压救护车及聚合酶链式反应(PCR)等检测设备,建立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建设重症监护病房,原则上重症监护床位占比达到医院编制床位的5—10%,并设置不少于5间负压重症监护病房,不少于1间负压手术室,配齐重症抢救设备和移动CT等影像检查设备。2023年,市传染病医院总床位力争达到800张。二是提升综合医院重大疫情收治能力。市级综合医院新建成或选择独立楼栋改造设置传染性疾病楼或独立的传染病区,设立传染病负压重症监护病房,满足传染病重症病例医疗救治的需要;市城区可迅速开放的传染病床位数不少于1000张,其中重症监护床位不少于传染病收治床位的10%;建设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中心;完成市东方医院海港院区和市传染病医院建设改造。三是提升县医院重大疫情收治能力。各县在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内建设传染病区,或选择一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扩建成传染病分院,负责县域内传染病患者的集中收治;改善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完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收治床位的10%设置重症监护病床,建设可转换病区;各县(赣榆区)可迅速开放的传染病床位数不少于100张。四是提升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三级中医院、专科医院建设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防护条件实验室,具备核酸检测能力。今年底前,完成计划设置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传染病医院等专科医院标准化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建设。五是增强医疗救治配置。各定点医院按标准“填平补齐”重要医疗设备;市中心血站异地新建;今年底前每县区配置2辆负压救护车(含配套急救设备)。
三、健全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体系。一是加强公共卫生应急骨干队伍建设。设立重大疫情救治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实施传染病、重症医学科等专科人才培训进修和继续教育项目,全面开展全体医护人员传染病流调、诊断、报告、治疗、院感防控专业理论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加强市、县(区)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队伍建设,其中市级不少于8人,县(区)级不少于4人;市级建设2支疫情防控及健康危害事件处置督查队伍,县级建设1支,每支队伍不少于5人;今年底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成立公共卫生科。二是开展重大疫情救治备用改造场所建设。规划选择会展中心、体育馆等作为重大疫情发生时方舱医院改造场所,市城区2所,各县(含赣榆区)1所;今年底前确定备用场所和改造方案。三是推进公共卫生应急防护物资储备。医疗机构配足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加强医用耗材、药品、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