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是全国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试点地级市之一。该市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的通知》《关于做好〈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打造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五个一”模式,压实主体责任,规范诊疗行为,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一、培养一支队伍——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健全依法执业管理体系。各医疗机构健全依法执业管理机构,明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依法执业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对依法执业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依法执业管理办公室,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立依法执业管理员,医疗机构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业务部门设立协管员。管理员、协管员分别负责本机构、本部门依法执业的日常管理工作。目前,全市医疗机构建立依法执业管理办公室86个,管理员340名、协管员623名。
二、完善一套标准——自查制度机制,规范执法执业自查自治。各医疗机构建立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包括承诺制度、公示制度和奖惩制度等,定期开展人员依法执业教育和培训,加强依法执业风险管理,建立依法执业高危预警机制,全面落实依法执业自查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全市192家医疗机构建立承诺制度、174家医疗机构建立公示制度、151家医疗机构建立奖惩制度,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依法执业培训780多次。
三、搭建一个平台——自我管理信息系统,抓实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发并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系统”。该系统是医疗机构院内依法执业的管理工具,是医疗机构规范化、常态化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检查,提升依法执业水平的重要平台,使用主体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系统包括检查管理、医疗机构信息、指标管理、法律法规管理、提醒管理、统计分析等六个主要方面的内容,对医疗机构需要执行的所有医疗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进行分解,共嵌入5大类1200余条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范性文件等,明确了自查内容和自查方法。
四、制定一个办法——建“管”一体,落实执法执业自查整改。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督察力度,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每季度督查一次,及时通报督察情况,跟踪整改成效,对整改缓慢或拒不整改医疗机构,约谈主要负责人,并视情况纳入记分管理。医疗机构在自查中发现存在依法执业隐患的,要求立即整改,坚决消除隐患。发现重大违法执业行为的要求即时报告。此外,医疗机构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本机构上一年依法执业自查整体情况。
五、确定一个目标——自查全覆盖,实现医疗机构自治自管。2020年,全市72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常态化运行使用自我管理系统,依托系统开展自查近900余次,真正起到隐患早发现、漏洞早排除、盲点早消灭、预防在先举一反三的效果。2021年,各县(市、区)按属地原则,分步骤分阶段向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拓展运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系统”,力争年底实现全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全覆盖。海门区近日举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培训,30余家医疗机构已在全市率先实现系统使用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