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为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作用,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水平,注重强化医共体平台功能,加强疫情期间的医疗服务管理,维护合理医疗秩序,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加快推进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
一、统筹分配疫情防控资源。在地方党委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在疾控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统筹管理医共体内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辖区乡镇(街道)疫情和重点人群管控情况,合理调配医共体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防控人力和防护物资,优先向基层和一线医护人员倾斜。
二、加强指导基层防控工作。在疾控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成立综合防控专家组,利用驻点培训、现场指导、远程医疗等方式,开展巡回帮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门诊预检分诊、院内感染防控、手卫生、病房管理、环境消毒和废弃物管理等,严防基层医务人员感染事件发生。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规范,科学开展宣传教育,扎实做好社区防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发挥好家庭医生的作用,积极做好配合,对辖区居民实行“网格化”健康管理,重点强化对返乡(城)人员和流动人口的健康管理,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的“网底”。
三、分级分类满足患者医疗需求。县域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根据各成员单位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继续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全面开放非限制性的一般诊疗服务,根据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满足患者基本就医需求。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应当按照相关制度和诊疗规范给予及时有效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向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上转急危重症患者,不得推诿拖延;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正常开放,加强急诊急救预检分诊,细化疫情期间的急诊急救工作流程,确保急诊急救工作安全开展。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视患者病情可以将其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指导患者在就近的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查和常规复查等,并通过电话随访等多种方式加强远程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对慢性病患者的日常管理。对于肾功能衰竭患者、孕产肿瘤患者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原则上医共体内牵头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不间断的医疗服务;确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宜继续提供的,应当由患者居住地附近的、具备相应医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接续承担。坚守母婴安全底线,对于孕产妇和新生儿,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有关规定,对于择期手术患者,加强与患者的解释沟通,争取获得患者的理解,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手术时间。
四、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县域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积极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到基层一线,根据基层需要,委派呼吸、消化、心血管、内分泌、妇产科、骨科、普通外科等临床一线人员定期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诊,重点提高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健康管理水平,提高基层特色专科建设水平。
五、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共享。以市(区)为单位,建立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适应健康老龄化和医养结合需要,优化整合资源,推进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和安宁疗护等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县域内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共体,支持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共体在资源共享、分级诊疗、人才培养和技术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六、提供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优势,大力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以县域医共体为单位,统一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开展远程专家门诊、远程紧急会诊等远程医疗服务。推行“互联网+”分级诊疗,建设县域预约转诊系统,对接省、市预约转诊平台。加强“互联网+”诊疗咨询,推动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在疫情防控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让人民群众获得及时的健康评估和专业指导,精准指导患者有序就诊,有效缓解医院救治压力,减少人员集聚,降低交叉感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