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甲店的“瘦身针”能打不?
2024-03-18 10:21:00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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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涉及健康安全不要冲动

一种声称“打一针瘦10斤”的“减肥针”在网上流行,顾女士在美甲店尝试打了一针,却头晕、乏力、胸闷。她向美甲店索赔遭拒绝,在无锡市梁溪区消保委的帮助下最终成功维权。

案例回放>> 打了美甲店推荐的瘦身针 消费者身体不适要索赔

2023年4月,顾女士常到一家美甲美睫工作室消费。在商家的游说下,顾女士决定注射减脂用的瘦身针,并支付了四针的费用共计4000元。商家当天便找来熟悉操作的朋友帮顾女士注射了一针。几天后,顾女士感觉头晕、乏力、胸闷,随即到医院就医,所幸身体没有大碍。顾女士找到商家要求赔偿。商家却称是正常反应,一周内会痊愈,但也退还了顾女士剩余三针的费用3000元。顾女士要求美甲店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双方协商不下,顾女士只能求助于梁溪区消保委。

无锡市梁溪区消保委受理投诉后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现场核实,瘦身针的产品外包装没有药品批准字号、合格证明材料等。顾女士认为是在商家的推荐下才购买的瘦身针,商家则解释与自己工作室无关,只提供了场地,收到的款项也都转账给了操作瘦身针的朋友,赔偿应该由操作人员与顾女士进行协商。

经过消保委不懈努力,最终商家同意退一针费用,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相关损失,共计4730元。

专家分析>>美甲店造成人身伤害应赔偿 无资质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无锡市梁溪区消保委分析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本案中,消费者因为打了瘦身针造成身体不适,有理由要求商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及交通费。 江苏传兴律师事务所丁冬霞律师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美容医疗机构在开展执业活动前,必须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法》第19条也规定了执业医师在实施治疗前,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其亲属提供详细的书面告知,包括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潜在医疗风险以及注意事项等,并确保取得就医者或其监护人的签字同意。

丁冬霞表示,在本案中,美甲工作室没有医疗机构资质、从外面随便找个人操作,给消费者造成了人身损害,不仅应当承担赔偿相关费用的责任,经营单位和实施注射的个人都违反了上述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还有权对其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

消费提醒>> 涉及健康安全不要冲动消费 购买瘦身针前看清合法资质

无锡市梁溪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向取得合法资质的机构购买该类产品和服务,不可向资质不明的个人购买。若发现商家存在欺骗行为,应立即停止使用产品,并及时收集证据维权。

丁冬霞建议消费者不要冲动消费,涉及健康安全尤其是医美整形消费时,一定要到有资质的机构,否则健康安全隐患非常大,花了钱不说,还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可逆的严重身体损害。

通讯员 雷羿恬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兢

标签:商家;女士;赔偿
责编:胡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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