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镇江市按照国家和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举措的“升级”完善,发挥更大成效,造福群众健康,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更大力度加强公立医院治理。一是进一步完善办医体制。加强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运作,结合市医疗集团职能转变和运行机制调整,进一步完善医管委“办医”、卫生健康委“管医”、集团“运营”的治理体制,着力引领公立医院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推动行业党委和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实质运行,全面制定公立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三是发挥章程核心引领作用。以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为引领,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制定章程,并以章程为根本,全面梳理和规范医院内部一系列规章制度。发挥20个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四是完善补偿机制。市政府每年安排4000万元市直公立医院化债资金。率先实施医药价格“四降一提一试行”综合改革。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连续实施3次医药价格调整,试行基层价格改革。五是规范管理运营。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和全成本核算,制订公立医院规范管理运营实施细则,把运营效率效益纳入绩效考核重点指标。加大控费力度,每年设定年度控费总目标并逐级分解。三级医院均建立了总会计师制度。
(二)更具温度巩固分级诊疗。一是深化医联体建设。制定落实《镇江市医联体建设规划》,构建3个城市医疗集团(康复、京江中医、江滨)、5个县域医共体、8个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并建立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二是加强基层机构能力建设。全市建成全省基层卫生十强县(市、区)2个,建成全国百佳卫生院1个、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全国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15个、全国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省示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成比分别达83.78%、32.15%。三是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全市建成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2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7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实施新一轮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3所县级人民医院综合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四是做实家医签约服务。深化“3+X”家庭医生责任团队服务内涵,实施网格化管理, 627个家庭医生团队分段包干,提升签约服务温度。4个基层机构被确定为省级家医服务模式创新建设单位。
(三)更有深度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一是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在全面实施基层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加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力度,实现与基层用药衔接。增加基层慢性病、康复及特色专科用药。二是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部门会商联动机制,实行短缺药品信息“每月零报告”制度。完善急(抢)救、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低价药品挂网采购政策和询价采购等方式,保障药品临床供应。
(四)更富广度推进全民医保。一是率先推进医保市级统筹。统一全市职工医保待遇和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市域范围内参保人员就医刷卡“一卡通”。二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被省列为“病组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开展由“C—DRG”向国家医保局“A—DRG”标准的接轨工作。对现行病种付费种类归并分为130多种,将按病种付费遴选目录增加到230多种以上。三是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全市9家三级医院加入省阳光采购联盟,实施集中采购。
(五)更多维度加强医疗综合监管。一是创新综合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了行政审批与监督执法“三项清单”制度,进一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二是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建成市级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利用医疗机构失信行为数据库,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三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加强非法行医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技术、人员、设备的准入和管理。
二、取得成效
(一)医药费用负担日益减轻。到2020年底,市直公立医院门诊人均费用330.85元,出院者平均费用12789.63元,在全省处于较低负担水平。
(二)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全市共开设“全—专联合门诊”102个,累计接诊30.8万人次;建成康复联合病房20家,2020年累计收治上级医院下转康复期病人1073人次。目前,全市常住人口签约率37.8%,重点人群签约率67.7%,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应签尽签;全市基层诊疗量占比稳定在55%以上,慢性病在基层得到有效管理。
(三)医保便民惠民。推进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费用实时结算,与上海676家联网医院直接刷卡结算。全市共开通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院41家,跨省异地就医联网覆盖率为100%。已参加的两轮5个品种联盟采购预计一年期为群众减负4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