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
江苏是中医药大省,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历代名医辈出,流派纷呈,学术繁荣,在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影响。12月17日下午,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相关情况。
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从中医药服务体系、能力建设、中药质量和产业、人才培养、传承创新和对外交流、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明确了26条措施。
2022年,80%市县级中医院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局长朱岷提出,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优先发展,优化中医医疗资源配置,积极创建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拓展多样化中医服务阵地,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等。
到2022年,80%市县级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2008版),至少新增6-8所县级三级中医院,2-4所县级中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院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立标准化中医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综合服务区覆盖率达3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0%。
重点建设100个省级重点专科,20个省级重点学科
江苏强调大力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将更多的中医药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鼓励家庭医生提供治未病签约服务;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重点支持中医脾胃、肾病、妇科、儿科、肿瘤、心血管、肛肠、骨伤、针灸、皮肤等优势专科、学科建设。
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完善中医药特色康复医疗体系,鼓励基层康复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用中医适宜康复技术;支持建设中医药医康结合机构,开展老年病和慢性病中医药防治工作等。到2022年,在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
朱岷强调,江苏将重点建设100个省级重点专科、20个省级重点学科,筛选50个中医优势病种,推广100项中医适宜技术。聚焦肿瘤、肾病和甲状腺疾病等,形成3-4个可推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重点打造2-3个省级中医康复中心。三级中医院全部设立康复科、老年病科,50%以上二级中医院设立康复科、老年病科。康复医院全部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
江苏明确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利用,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建立中药资源数据库和种质库;促进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提升,加快修订完善省级中药材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集中力量培育10-20个中药大品种和知名品牌;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等。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高校开办中医类专业
据悉,江苏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突出中医思维培养,将中医经典课程列为中医类专业必修课,合理确定中医类专业西医教学内容比例,提高人文通识和中医经典教学比重;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办中医类专业,加强中医药职业教育,将中医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支持中医医院设立中医(专长)医师岗位,鼓励西医学习中医;改革完善中医药人才职称评聘制度,健全中医师承制度,定期开展名中医评选等。
朱岷表示,实施江苏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后,将开发中医药特色课程和校本教材,将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小学必修教育教学内容;支持中医药研究机构、高校、医院以及企业组建跨学科、跨领域协同创新网络,建立多学科融合、集成高效的科研创新平台,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到2022年,建设5个学术流派研究工作室、10个老药工传统技艺工作坊、100个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
县级以上政府应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进行预算单列
记者了解到,江苏强调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进行预算单列,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
江苏还将完善体现中医药特色服务价值的中医医疗服务定价机制和医保支付政策,实行中医医院与同级综合医院病种定额标准相同的支付政策,支持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向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倾斜。
朱岷解释,我省《实施意见》在具体措施上立足江苏实际,增加了拓展多样化中医服务阵地、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作用、做强做优中药产业、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弘扬中医药文化、改革科技管理评价体系等,体现江苏特点、展现江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