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财政局“四轮驱动”做好用款计划结余清理工作
2021-03-24 20:16: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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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新沂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对2020年底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结余的清理工作。共收回存量资金4690.7万元,全部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健全管理制度。制定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分类清理、消化存量、控制增量的原则,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完善结余结转资金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相结合机制,对结余结转规模较大的,相应调减相关部门下一年度预算;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将业务科室用款计划结余清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作为机关年度评先评优等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

明确清理范围。将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结余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社保基金等结余资金全部纳入清理范围,确保应清则清、不留死角。

认真组织落实。按照“摸清底数、分类处理、消化存量、控制增量”的原则,对用款计划结余资金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梳理,逐一核实、严格把关,根据结余资金的支出类型、经费来源、使用用途、项目进度等情况提出不同处理意见,做到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注重实效。

加大清理力度。根据不同类别,分类规范处理结余结转资金,对基本支出计划结余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原则上予以收回;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其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计划结余,一律予以收回;对中央和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其资金管理办法未作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一律予以收回;对项目执行完毕的结余资金,及因政策变动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形成的计划结余,部门不得调剂用于其他项目,一律予以收回。

下一步,新沂市财政局将继续完善和规范用款计划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通过提高预算完整性,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健全定期清理回收机制,加强国库资金管理等措施,进一步从源头控制结余结转资金的规模和增量。(于方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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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孙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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